簡單說 被話術去貸款買了輛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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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友資金需求 向貸款窗口提出需求
話術開始了
有不動產 好貸款
車子是銀行認定的 資產
有資產(車) 你就好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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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下契約 貸款合同 對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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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友於是獲得 所謂的資產
但是 原本要貸款的事 就不了了之
粉友提出質疑
專員告知 車拿去賣也能有資金
專員將車輛停放在北市精華地區停車場
一日停車上限 380 這樣停了3個月
資料 鑰匙 丟給粉友
便不予理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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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類案子 因為 有契約 有對保 有簽章同意
所以 以上荒謬的所有事件
都沒有違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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糟了慘
車賣有錢沒錯 但被辦貸款30萬 車只有10萬價值
要解決 必須清償30萬 才能把車賣出10萬
提早清償 要違約金 大約近3萬
車子移出停車場 要停車費 約3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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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記
1.有用車需求 再進行貸款買車
2.切莫被牽著鼻子走
3.想買A 硬叫你 簽B交B 請拒絕
4.想要貸款資金 就單純辦理信用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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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就像孫悟空的緊箍咒
很多類似案例
只能乖乖吞著3-5年的車貸
然後車又沒地方放 也沒再開
搞得人生黑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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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案例
並非俗稱的買車還有現金可拿(超貸)
苦主 連超過車價的金額 都沒拿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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